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西襄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汾网不轻信传言,警迅即查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博眼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
山西警方提示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36岁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到案后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
6月9日上午,临汾市人。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
对此,同时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该贴发出后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公民上网,为了吸引眼球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
责任编辑:席沛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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