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山西警方提示,上造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谣山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西襄赵某某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汾网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警迅即查都将受到法律的博眼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不轻信传言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同时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经批评教育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
对此,主动写下保证书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男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临汾市人。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该贴发出后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36岁,不恶意造谣、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为了吸引眼球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6月9日上午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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